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间 :2021-10-28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浏览 :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已于2021年9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46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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