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

时间 :2022-09-30 来源: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浏览 :
《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基础设施。 第三章 数据要素。 第四章 技术创新。 第五章 产业集聚。 第六章 应用场景。 第七章 开放合作。 第八章 支撑保障。 第九章 附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环境,促进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数字经济产业,是指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数字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重要推动力的各类产业。第三条 数字经济产业促进应当遵循创新驱动、集聚发展、应用牵引、开放合作、安全可控、包容审慎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