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应缴费的残疾人保障金?
答:应缴保障金=[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岗残疾人就业职工人数]×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0%;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人数×0.5%,单位在岗职工平均人数,以该单位的参保平均人数计算。
应缴保障金=【上一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0%*0.5%*参保人数/12】/参保人数
企业应按不低于上一年度平均在岗职工人数0.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达不到0.5%比例的用人单位,每少安排一名残疾人,每年度按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宝安、龙岗两区分别按该区公布的统计数字)的8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企业在岗职工人数是以本单位每月参保人数最多的险种为标准。
在岗残疾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合同,且办理社会保险的市户籍残疾人(安排一名盲人或一级肢体残疾人就业的按安排两名残疾人计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的具体范围有哪些?
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的具体范围包括: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包括在本市登记的外地驻深单位和企业、私营企业、港澳台同胞和华侨投资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上述单位应不低于上年度平均在岗职工人数0.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0.5%的用人单位,每少安排一名残疾人,每年度按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宝安、龙岗两区分别按该原公布的统计数字)的8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有哪些特殊对象暂不用征收残保金?
答:(1)“农村城市化单位”;(2)“低保人员、享受工伤待遇人员”参加保险而组成的单位;(3)经批准的残疾人福利企业。
单位今年的4月份在工商局注销了营业执照,8月份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时候还需要征收这个单位的吗?
答:需要,因为今年征收的是上一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由机构来代征收的?
答:从2005年开始由社保机构代征收的。
欠薪保障费如何缴纳?
答:1、对于已办理了参保登记的企业,统一在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帐户中托收;
2、对于未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企业可到属地各社保机构的征收业务窗口先申请企业参保登记后再通过银行账号托收业务窗口办理缴费手续。
征收欠薪保障费的依据是什么?
答:征收欠薪保障费的法律依据是《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
欠薪保障费的代征时间?
答:欠薪保障费于每年第一季度征缴当年的欠薪保障费。新成立的用人的单位于成立次年开始缴纳。
企业办理欠薪保障金退费需提供什么资料办理?
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到所属的征收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