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或智力残障人士,可以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吗?

时间 :2020-08-03 来源: 浏览 :
有些法院认为精神或智力残障人士作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但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诉讼程序的法定代理人.根据民法通则与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配偶是其第一顺位法定监护人但由于原被告不能相互代理法定监护人由第二顺位的父母或成年子女担任也就是说原告的父母或成年子女可代理其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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