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实行停车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时间 :2020-12-18 来源: 浏览 :
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除外):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停车1天(含本数,指24小时,下同)以内实行零收费;停车1天以上的,扣减1天后按规定收费标准计收停车费。城市道路(路边)临时停车泊位:在规定的收费时段内,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予以每天首2小时(含本数)以内零收费;停车2小时以上的,扣减2小时后按规定收费标准计收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