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法释〔2020〕14号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时间 :2021-01-27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浏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20年10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1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20〕14号 为正确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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