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深圳市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的通告

时间 :2021-06-30 来源: 浏览 :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34860元(11620元×3倍),超过上述规定比例或标准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34860元(11620元×3倍)。工资计税基数不得超过34860元(11620元×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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