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时间 :2022-10-04 来源:财政部网站 浏览 :
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年第30号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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