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大事》中,这些法律问题不能忽视

时间 :2022-07-29 来源:法治日报 浏览 :
《人生大事》中,这些法律问题不能忽视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丧失父母的孤儿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孤儿的监护人可以作为送养人。收养关系是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在法律上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受到同等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