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眼】劳动法规定 劳动者辞职无须单位批准

时间 :2015-08-03 来源: 浏览 :
对于用人单位迟迟不办理退工手续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