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
答: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职工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特区内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按规定的标准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具有本市户籍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具有本市户籍的,同时参加地方补充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