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某家具有限公司、阙某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时间 :2020-09-14 来源:劳动午报 浏览 :
上述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属于规范性条款,不属于法律上的强制性规定条款,且该条款规定的工资台账,并不一定表现为工资条等形式,还可以是电子支付等,而某公司已在仲裁及一审时提交了发放阙某的工资流水,某公司举证责任已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