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若干问题处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 :2022-08-17 来源:深圳市人社局网 浏览 :
《深圳市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若干问题处理办法》政策解读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在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本市户籍参保人 。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保且2006年7月1日起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1998年6月30日前参保的退休人员,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根据6项因素确定。视同缴费指数的确定办法。调节金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予以规范,2021年底前已退休人员的“老人”仍按原标准继续发放,2022年后退休且符合享受条件的“新人”逐年递减调节金发放标准。五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津贴规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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