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是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关系千万退休人员老有所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影响社保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为严厉打击侵害社保基金行为,引导依法诚信办理社保业务,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根据《社会保险法》《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广东省人社厅选取侵害社保基金典型案件,陆续向社会公开曝光。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打击违规参保补缴问题专项行动,首期公布佛山市高明区某中介公司组织虚构违规参保骗取失业保险待遇案的情况。
挂靠参保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会有什么后果?
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失业保险待遇或者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021年10月29日,国家审计署《2021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
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对有关案件立案调查。经调查发现,佛山市高明区某劳动服务部,为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提供“挂靠”参保服务,从中收取好处费,违规为不符合参保资格的人员短期缴纳失业保险费,再出具虚假“非因本人意愿中断
目前当地已停发涉案参保人待遇,清退违规参保关系,追回基金194.4万元;对拒不退回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案件警示:虚构劳动关系参保并领取社保待遇是违法行为,面临严重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保基金监督与审计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