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目录

时间 :2022-08-13 来源:中盛商务网 浏览 :997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目标,由司法部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制度。《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法学理论的发展和现行法律法规的变化,确定各学科考核知识点和附属法律法规。 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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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目标,由司法部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制度。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以依法、公平、公正的考试方式和方法,检验应试人员是否了解和掌握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否具有从事相应法律职业所应具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素养及相应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


二、考试内容、科目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三、考试要求

对上述内容与科目,应试人员应分别从了解和理解、熟悉并运用两个能力层次予以把握:


——了解和理解,要求深入了解和准确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内容和相关法律知识、原理、规定,并藉此解释、论证观点,分析现象,辨明正误;


——熟悉并运用,要求能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下,运用相关法律原理、观点和方法,对法治理论问题、社会法律现象和实务进行分析、判断、综合、评价,做到政治立场正确、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准确。


内容简介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法学理论的发展和现行法律法规的变化,确定各学科考核知识点和附属法律法规。


目录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说明 001


习近平法治思想


第一章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发展及重大意义 001


第二章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001


第三章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 003


法 理 学


第一章 法 的 本 体 005


第二章 法 的 运 行 007


第三章 法 的 演 进 008


第四章 法 与 社 会 009


宪  法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011


第二章 国家的基本制度(上) 012


第三章 国家的基本制度(下) 013


第四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014


第五章 国 家 机 构 015


第六章 宪法的实施与监督 017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018


中国法律史


第一章 先秦时期的法律思想与制度 024


第二章 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思想与制度 024


第三章 隋唐宋元时期的法律思想与制度 025


第四章 明清时期的法律思想与制度 026


第五章 中华民国时期的法律思想与制度 026


国 际 法


第一章 导  论 028


第二章 国际法的主体与国际法律责任 028


第三章 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 029


第四章 国际法上的个人 030


第五章 外交关系法与领事关系法 031


第六章 条 约 法 032


第七章 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 033


第八章 战争与武装冲突法 033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034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第一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035


第二章 法官职业道德 036


第三章 检察官职业道德 037


第四章 律师职业道德 037


第五章 公证员职业道德 038


第六章 其他法律职业人员职业道德 038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039


刑  法


上编 总  论 043


第一章 刑 法 概 说 043


第二章 犯 罪 概 说 043


第三章 犯 罪 构 成 044


第四章 犯罪排除事由 045


第五章 犯罪未完成形态 046


第六章 共 同 犯 罪 047


第七章 单 位 犯 罪 048


第八章 罪 数 形 态 048


第九章 刑 罚 概 说 049


第十章 刑 罚 种 类 049


第十一章 刑 罚 裁 量 050


第十二章 刑 罚 执 行 051


第十三章 刑 罚 消 灭 051


下编 分  论 052


第十四章 罪刑各论概说 052


第十五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053


第十六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053


第十七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054


第十八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057


第十九章 侵犯财产罪 057


第二十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058


第二十一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061


第二十二章 贪污贿赂罪 062


第二十三章 渎 职 罪 062


第二十四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063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063


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论 071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071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072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073


第四章 管  辖 074


第五章 回  避 075


第六章 辩护与代理 075


第七章 刑 事 证 据 076


第八章 强 制 措 施 078


第九章 附带民事诉讼 079


第十章 期间、送达 080


第二编 分  论 080


第十一章 立  案 080


第十二章 侦  查 081


第十三章 起  诉 082


第十四章 刑事审判概述 083


第十五章 第一审程序 084


第十六章 第二审程序 086


第十七章 死刑复核程序 087


第十八章 审判监督程序 088


第十九章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 089


第二十章 执  行 089


第三编 特别程序 091


第二十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091


第二十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092


第二十三章 缺席审判程序 092


第二十四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093


第二十五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093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09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一编 导  论 098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098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098


第二编 行政组织法 099


第三章 行政机关组织法 099


第四章 公 务 员 法 100


第三编 行政行为法 100


第五章 抽象行政行为 100


第六章 具体行政行为概述 101


第七章 行 政 处 罚 102


第八章 行 政 强 制 102


第九章 行 政 许 可 103


第十章 其他行政行为 105


第十一章 行政程序与政府信息公开 106


第四编 行政救济法 106


第十二章 行 政 复 议 106


第十三章 行政诉讼概述 107


第十四章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108


第十五章 行政诉讼的管辖 109


第十六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 110


第十七章 行政诉讼程序 111


第十八章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 112


第十九章 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 113


第二十章 国家赔偿概述 114


第二十一章 行 政 赔 偿 114


第二十二章 司 法 赔 偿 115


第二十三章 国家赔偿方式、标准和费用 116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117


民  法


第一编 总  则 122


第一章 民 法 概 述 122


第二章 自 然 人 123


第三章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124


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125


第五章 代  理 127


第六章 诉讼时效与期间 128


第二编 物  权 129


第七章 物 权 概 述 129


第八章 所 有 权 130


第九章 用 益 物 权 131


第十章 担 保 物 权 132


第十一章 占  有 133


第三编 合  同 134


第十二章 债与合同概述 134


第十三章 合同的订立和效力 135


第十四章 合同的履行 135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保全和担保 136


第十六章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权利义务终止 137


第十七章 违 约 责 任 137


第十八章 移转财产权利合同 138


第十九章 完成工作交付成果合同 139


第二十章 提供劳务合同 139


第二十一章 技 术 合 同 141


第二十二章 保证合同、合伙合同 141


第二十三章 准 合 同 142


第四编 人 格 权 142


第二十四章 人格权概述 142


第二十五章 具体人格权 143


第五编 婚姻家庭 144


第二十六章 婚姻家庭概述 144


第二十七章 结婚和离婚 144


第二十八章 家 庭 关 系 145


第二十九章 收  养 146


第六编 继  承 146


第三十章 继 承 概 述 146


第三十一章 法 定 继 承 147


第三十二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147


第三十三章 遗产的处理 148


第七编 侵权责任 149


第三十四章 侵权责任概述 149


第三十五章 特殊侵权责任 150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152


知识产权法


第一章 知识产权保护概述 155


第二章 著 作 权 155


第三章 专 利 权 157


第四章 商 标 权 158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159


商  法


第一章 公 司 法 163


第二章 合伙企业法 167


第三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169


第四章 外商投资法 170


第五章 企业破产法 171


第六章 票 据 法 173


第七章 证 券 法 175


第八章 保 险 法 178


第九章 海 商 法 180


第十章 信 托 法 184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185


经 济 法


第一章 竞 争 法 190


第二章 消 费 者 法 190


第三章 银 行 业 法 192


第四章 财 税 法 192


第五章 土地法和房地产法 193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194


环境资源法


第一章 环境保护法 199


第二章 自然资源法 199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200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第一章 劳 动 法 202


第二章 社会保障法 203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203


国 际 私 法


第一章 国际私法概述 205


第二章 国际私法的主体 206


第三章 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207


第四章 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 208


第五章 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209


第六章 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 211


第七章 区际法律问题 212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212


国际经济法


第一章 导  论 218


第二章 国际货物买卖 218


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219


第四章 国际贸易支付 220


第五章 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220


第六章 世界贸易组织 221


第七章 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制度 222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223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第一编 导  论 225


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225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225


第三章 诉 226


第二编 诉讼制度 227


第四章 主管与管辖 227


第五章 当 事 人 228


第六章 诉讼代理人 230


第七章 民 事 证 据 230


第八章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231


第九章 人民法院调解 232


第十章 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233


第三编 诉讼程序 234


第十一章 普 通 程 序 234


第十二章 简 易 程 序 235


第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 236


第十四章 审判监督程序 237


第十五章 公益诉讼与第三人撤销之诉 238


第十六章 民 事 裁 判 239


第十七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240


第四编 非讼程序与执行程序 241


第十八章 特 别 程 序 241


第十九章 督 促 程 序 242


第二十章 公示催告程序 243


第二十一章 执 行 程 序 243


第五编 仲裁制度 245


第二十二章 仲裁与仲裁法概述 245


第二十三章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245


第二十四章 仲 裁 协 议 246


第二十五章 仲 裁 程 序 247


第二十六章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248


第二十七章 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 249


第二十八章 涉 外 仲 裁 249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250


附录:大纲编写、修订组成员 254


前言/序言

出 版 说 明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法学理论的发展和现行法律法规的变化,确定各学科考核知识点和附属法律法规。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过程中,得到了中央办公厅法规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法学会等部门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交学院、湖北警官学院等单位及院校和科研机构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二〇二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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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1 )

 1楼 游客:
大概是全网第一个不收费公开的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吧!赞一个!本来就应该是公共资源,结果被那些考试机构拿着司法部的工作成果和劳动结晶赚大钱去了!
回复  2023-05-10 01: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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