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起,企业、机构、个人可申请市职业技能。
从深圳市人社局了解到,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实施《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其中符合条件的者自学或自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我市补贴目录内相应证书后,个人可按规定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700元—3000元/人,属本市技能人才供需及培训指导目录内紧缺工种高级工及以上的,补贴标准上浮30%。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评价,职工取得我市补贴目录内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企业可按规定申请职业技能评价补贴,补贴标准200元—500元/人。参与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专项能力考核工作的机构按规定免费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后,机构可按规定申请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补贴标准300元/人次。承训机构受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委托,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项目制培训后,承训机构可按规定申请项目制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培训项目情况确定。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或项目制培训补贴的劳动者,如同时符合生活费补贴申领条件的,可一并申领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500元/人·年。具体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选择深圳市相应项目申请补贴。
据悉,《办法》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补贴机制,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培训主体更精准、高效地实施培训补贴;重点围绕我市“20+8”产业集群、现代服务业、优势传统产业等重点行业和社会民生重点领域开展培训;聚焦本市新产业、新业态、新基建、新职业,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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