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自备全家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出生证,离婚的还须离婚证和判决书等其它资料(以备公安部门查验).
☆领取《调动通知》后,请复印多份备用(备户口迁移、转社保需要)。
☆调入人员属中共党员的,持原单位经县以上地方党委组织部转接后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受函单位写:深圳市委组织部),可办理转入手续。
☆受理业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50下午1:40-16:50 (节假日除外)
☆服务热线:0755-2655 2639 186 7679 3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