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及员工应通过什么方式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费?
答:根据《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个人缴费人员直接向市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的缴纳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人员委托银行托收。
深圳何时开展养老保险缴费机制?
答:全民固定工:1985年9月;合同工:1983年11月(含1982年招用人员);集体工:1987年12月;临时工:1987年3月。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如何确定?
答:个人缴费人员在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至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幅度内自行确定缴费基数。
企业及员工缴交的社会保险费要征税吗?
答: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依法在成本中列支。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依法在税前提取。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缴纳比例是多少?
答:用人单位每月按职工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缴纳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记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