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何时开始计发待遇?
答:部门将在受理当月完成审核工作,员工经核准可以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成功采集指纹的,由社保机构于受理申报之后60日内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2、退休人员为什么有时候领不到退休金?
答:离退休人员如果没有按规定到社保机构验证指纹或银行帐号被冻结了,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如果没有按时提供指纹验证的应及时到社保机构补验,补验后可以在次月补发。如果是员工银行帐号的原因,应及时到银行办理好相关手续。
3、个人缴费与单位缴费在退休后的待遇上有何异同?
答:是相同的。
4、员工的退休年龄有何规定?
答: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为:
1、正常退休年龄:男(干部和工人相同)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2、特殊工种退休年龄:男55周岁,女45周岁。
3、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
4、女干部失业后可改按女工人身份退休的年龄:50周岁。
5、员工缴交养老保险费满15年后就可以不缴费了,等达到退休年龄就可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对吗?
答:不对。缴费年限满15年只是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最低要求,只要和企业还存在且符合参保条件,就应依法继续参保。
6、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哪些方面?
答: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病残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7、基本养老金的构成包括哪些方面?
答:一、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参保人,依照规定退休时,其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为:
(1) 统筹养老金;
(2) 个人账户养老金;
(3) 过渡性养老金。
前款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取得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的,依照规定退休时,其月基本养老金构成为:
(1) 统筹养老金;
(2) 个人账户养老金;
(3) 过渡性养老金;
(4) 调节金。
二、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依照规定退休时,其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为:
(1) 统筹养老金;
(2) 个人账户养老金。
8、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何计算?
答: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的参保人或者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其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的参保人或者退休人员死亡的,其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领取抚恤金。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一人的,支付基数的六倍;供养亲属为两人的,支付基数的九倍;供养亲属为三人及以上的,支付基数的十二倍。
申请养老保险待遇流
9、申请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有什么条件?
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本市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三)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
10、申请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正常退休:
1、《
2、员工有档案材料的,还应该提供本人档案材料;
3、员工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员工本人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深圳市中行、工行、建行、农行、深圳发展银行、平安银行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的户名帐号页)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5、经本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正式调入本市的员工或属安置到本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及部队在编职工,还应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6、属归侨的员工还应提供市侨务机构出具的归侨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7、失业人员还应提供失业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8、获得高级职称的,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并提供职称原始评审档案(验原件);
若为提前退休,还需提供如下资料:
1、正常退休所要求的上述材料;
2、申请人属病退以及领取病残津贴的,还应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一份;
3、申请人属于破产国有工业企业员工的,还应提供法院的破产裁决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申请人属已退休的军转干部申领生活困难补助金的,还应提供是否已从原关闭、破产或改制国企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有关证明原件一份。
11、申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及死者个人帐户余额有无时限要求?
答:参保人或者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其遗属应当在其死亡后六十日内,向市社保机构申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终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