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研究】关于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思考

时间 :2014-05-08 来源: 浏览 :
同工同酬是根本,建议借鉴《劳动合同法》对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求偿两倍工资的做法,对同工不同酬的,在法律或法规中明确,除人社部门的处罚外,另赋予职工差额部分两倍到三倍的求偿权。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已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暂行规定》的作用能否得到发挥和落实,关键看执行。对此,当前的一些情况、存在的问题值得注意,笔者也提出有一些看法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