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的构成包括哪些方面?
一、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参保人,依照规定退休时,其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为:(1) 统筹养老金;(2) 个人账户养老金;(3) 过渡性养老金。
前款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取得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的,依照规定退休时,其月基本养老金构成为:(1) 统筹养老金;(2) 个人账户养老金;(3) 过渡性养老金;(4) 调节金。
二、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依照规定退休时,其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为:(1) 统筹养老金;(2) 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本待遇包括哪些方面?
答: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病残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本市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本市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一)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三)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
按广东省转移办法在我市办理退休手续的非深户员工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按广东省转移办法在我市办理退休手续的非深户员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2)最后参保地为,在深圳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0年,但在广东省内的累计缴费年限(含性一次性缴费形成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建立视同缴费帐户的缴费年限,下同)满10年;(3)将其它省份或省内其它统筹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我市后,与在我市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符合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深圳户口的员工退休后的过度性补助是如何计算?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享受过度性补助:(一)1994年7月31日前在本市招录为固定职工和合同制工人的;(二)1994年7月31日前在市外招录为固定职工和合同制工人,经本市县(区)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入本市的;退休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过度性补助=1992年7月31日前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指数×11+60
办理退休手续后,员工的档案何时领取?
答:在退休员工签领《养老保险待遇决定书》的同时就可以领回员工档案材料.
提交齐资料给养老部门后还应办理其它手续?
答:员工经核准可以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后,须在告知时效内到受理的养老窗口领取《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待遇决定书》,同时持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到指纹采集点采集指纹。
员工应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答:属个人缴费窗口缴纳养老保险金或失业人员,由本人提供相关资料到所属社会保险机构养老部门办理退休手续;属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由单位或本人提供相关资料到所属机构养老部门办理。
员工应何时办理退休手续?
答:在员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到社会保险机构养老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市属国有企业改制的人员可能办理提前退休吗?
答:不可以,改制市属国有企业员工可提前退休的优待日期无截止至2005年12月31止。
员工非因公死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待遇补偿手续,所产生的后果有哪些?
答:参保人依法不应当享受或者超出其应当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由市社保机构予以追回;单位、个人采取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由市社保机构处以骗取金额五倍的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员工死亡后,其个人帐户的余额怎么处理?
答:员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积累额可以依法继承。
参保人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有什么?
答:参保人供养亲属的范围参照《因公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
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是社保部门承担吗?
答: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员工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但不满缴费年限的,可享受什么待遇?
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具有本市户籍的参保人或者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本市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至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后,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本市户籍员工要达到什么条件才能在深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本市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一)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三)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
员工通过人事,劳动部门调入我市的,其要内地的工龄如何计算?
答:经本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正式调入本市的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以前国家正式承认的原有连续工龄年限可以视同缴费年限。
员工以招工的方式迁入深圳后,其内地的连续工龄还有用吗?
答:招工方式迁入深圳的员工,其缴费年限以深圳的实际缴费年限为准,如按国家和广东省相关规定办理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转移到本市的市外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可与本市实际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深户籍员工70年代就在深工作,那在深没有开展养老保险之前的工龄如何体现在他的退休待遇上?
答:该员工在深圳市未开展养老保险之前,其在深的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经社保机构审核档案后)
半年退休与下半年退休的,其养老保险待遇在计算、调整方面的区别?
答:在每年的上半年退休的人员,计发其退休养老金时,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按上二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在每年的下半年退休的人员,计发其退休养老金时,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按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在每年的上半年退休的人员,从退休当月开始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在每年的下半年退休的人员,从退休下一年开始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
本市户籍员工在异地工作期间参加的养老保险,深圳承认吗?
答:具有本市户口的在异地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员工,返回本市工作时将养老保险关系和养老保险金转入我市的,其在异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可以承认。
调入深圳后,原在内地的特殊工种连续工龄深圳是否承认?
答:原在内地从事特殊工种的员工,可以根据档案记录从事特殊工种的名称,工种的年限,隶属的行业,部门,按照国家劳动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目录来认定。
我市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如何确定的?
答: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与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有重叠的,重叠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企业员工退休后,职别为工人还是干部,对退休金有影响吗?
答:企业退休金的多少与职别没有关系,不管是工人还是干部,其退休金的计算方法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