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补充费缴纳比例是多少?
答:用人单位每月按职工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缴纳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记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及员工缴交的社会保险费要征税吗?
答: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依法在成本中列支。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依法在税前提取。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如何确定?
个人缴费人员在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至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幅度内自行确定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比例是多少?
答:职工每月按本人缴费基数的百分之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每月按单位缴费基数的百分之十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企业不按规定给员工参加养老保险,会受到什么处罚?
答: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市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市社保机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处欠缴金额等额的罚款。
员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不参加本市养老保险?
答:(1)通过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集体劳务输入本市工作,经其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证明已参加当地养老保险的,不再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已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的,其缴费本金按原缴费比例退还企业和员工本人;
(2)在外地已退休的人员,不纳入本市养老保险范围;
(3)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返聘人员。
(4)内部退养人员,以及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
外来工借用他人户籍资料办理身份证并参保至今,能否申请将现有身份资料变更为真实个人身份资料?
答:根据《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第二十九条企业、员工以虚假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无效,其缴费本金按原缴费比例分别退还企业和本人。
对员工的缴费工资社保机构有无特别的规定?
答: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工资。但员工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征养老保险费;员工的缴费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
企业及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在纳税方面有何优惠?
答: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成本中列支。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税前提取。
参保人退休当月还应该缴纳社会保险吗?
答:退休当月应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交养老保险金时,要交滞纳金及利息吗?
答:需要。补交1992年7月31日以前欠费的,补交的利息从1992年8月1日算起;补交1992年8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欠费的,补交的利息从欠缴之日算起。补交的利息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1999年1月1日以后欠缴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缴纳欠费额2‰的滞纳金。
企业及员工应通过什么方式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
答;养老保险费由企业的开户银行按月代收后,转入市社保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基金会帐户。员工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所在企业代为扣缴。
企业和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什么比例进入员工的个人帐户?
答:进入员工个人帐户的比例为缴费工资的8%,其余部分进入共济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