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答:第十六条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办法为:参保人基本平均缴费指数×参保人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指数为:参保人退休时缴费年限的每月缴费指数之和÷缴费年限的月数。
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每月缴费指数为:参保人每月缴费工资÷缴费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的参保人,其缴费指数按本细则重新计算。
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的月缴费指数为:
(一)1992年7月31日前在本市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其1992年7月31日前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月缴费指数均按1计算。
(二)经本市县(区)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入本市(以下称调入)的参保人,以及安置到本市的退役军人和部队在编职工,其参加工作至1992年7月3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各月缴费指数均按1计算。
(三)非经调入而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的参保人,转入的1992年7月3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月缴费指数按0.4计算。
(四)1992年8月1日至2001年1月31日期间调入且已按原规定补交共济基金或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其1992年8月1日至调入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各月缴费指数均按1计算;1992年8月1日至调入前已缴费且缴费指数高于1的月份,按实际缴费指数计算。
(五)1996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已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其超龄年限中属于1992年8月1日后的缴费年限的各月缴费指数均按1计算;已缴费且缴费指数高于1的月份,按实际缴费指数计算。
(六)1992年8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前安置到本市的退役军人和部队在编职工,其1992年8月1日至安置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各月缴费指数均按1计算;已缴费且缴费指数高于1的月份,按实际缴费指数计算。
(七)2009年12月31日前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的参保人,1992年8月1日后没有转移缴费工资记录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月缴费指数按0.4计算;转移了缴费工资记录但按缴费工资计算缴费指数低于0.4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月缴费指数按0.4计算。2010年1月1日后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的参保人,没有转移缴费工资记录的1997年12月3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月缴费指数按0.4计算。
(八)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按其应缴费期间的工资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年份的月缴费指数为:月补缴工资基数÷应缴费期间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非按其应缴费期间的工资总额而按补缴时的缴费基数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年份的月缴费指数为:月补缴工资基数÷补缴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补缴年份的月缴费指数最高不超过3。
第十八条 按广东省有关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缴费指数按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后,员工在什么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答。员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退职条件时。可以办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手续。
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为:(1)正常的退休年龄:男(干部和工人,下同)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2)特殊工种退休年龄:男55周岁,女45周岁;(3)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4)国有工业企业破产时有退休年龄:男55周岁,女干部50周岁,女工人45周岁;(5)女干部失业后可改按女工人身分退休年龄:50周岁。
广东省内户籍人员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后在我市办理了延期继续按月缴费或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手续的,其办理退休手续后按什么标准计发基本?
答:1.“省内非深户人员”基本养老金按以下标准计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以上的“省内非深户人员”,延期继续按月缴费或趸缴满15年后,其本养老金按《市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计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0年以上的“省内非深户人员”,延期继续按月缴费或趸缴满15年后,其本养老金按粤府[2006]96号文规定的标准计发。
2.“深户人员”趸缴满15年后,其本养老金,地方补充养老金待遇按《深圳市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计发。
非深户员工按广东省转移办法在我市办理退休手续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2.最后参保地在深圳,在深圳实际缴费不满10年,但在广东省内的累计年限(含性一次性缴费形成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建立视同缴费帐户的缴费年限)满10年
3.将其他省份或省内其他统筹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我市后,其在其他省份的实际缴费年限或省内其他统筹区的缴费年限与我市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符合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非户籍员工能否在深圳办理病退吗?
答:退休待遇领取地在本市的非本市户籍的员工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在深办理病退手续。
个人缴费与单位缴费在退休后的待遇上有何异同?
答:是相同的。
员工退休后,退休金会调整吗?
答:会。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情况,适当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员工现在是非深户员工,在达到退休年龄前两年时户籍才迁入深圳,退休时能按深户吗?
答:只要退休时是本市户口就应该按本市户口员工标准办理退休.
买满15年后,深户和非深户人员退休后领取社保金的区别是什么?
答: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与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历年缴费水平及其退休时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密切相关。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即可申请办理退休,根据我市现行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深圳户籍人员可以享受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非深圳户籍人员没有。
安置到本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其部队的军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吗?
答:安置到本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及部队在编职工,其军龄(工龄)计算连续工龄的,(经社保机构审核档案后)可视为缴费年限。但部队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