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大众、万众创新,进一步优化我市创新创业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倍增效应进一步释放,市人民政府、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于2016年10月16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办“2016珠三角自主创业项目推介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介会主要内容
本次推介会着力打造珠三角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创业项目、创业融资展示交流平台。展会以“逐梦鹏城 创赢未来”为主题,内容主要包括创业加盟项目推介、创业成果展示交流、创业孵化园区推介、创业项目投资对接、创业宣讲、创业主题论坛等。
(一)创业加盟项目推介。面向珠三角和港澳台地区征集一批投资少、风险小、市场前景好,符合国家环保、卫生、健康、安全要求的自主创业项目,以及适合在本地落户发展的国际品牌特许加盟项目进行展示交流。创业项目涵盖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电子商务、服装服饰、工艺礼品、保健、、社区服务等领域。
(二)创业成果展示交流及政策宣传。集中展示广东省、珠三角地区以及我市创新创业成果,宣传创业环境和最新创业促进政策。
(三)创业项目投资对接。组织银行现场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咨询与办理服务。邀请创业金融服务机构,以及风险投资机构,现场提供项目咨询和评估、项目融资、投资咨询服务。
(四)创业孵化园区推介:拟邀请知名创客空间运营商以及市、区自主创业孵化园区(基地)进行现场展示和推介。
(五)现场推介:邀请优秀创业项目代表进行现场路演并分享创业经验,同时组织银行信贷机构、风投机构代表等进行现场推介,并与观众现场互动。
(六)创业主题论坛:展会同期举办以大学生创业为主题的论坛活动,邀请我市创业导师做主题演讲,并现场与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代表交流互动。
(七)创业扶持政策现场咨询服务。邀请市场监管、税务、就业服务、创业指导专家等进行创业扶持政策的现场宣传和咨询。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6年10月16日。
(二)地点:深圳会议展览中心6号馆。
三、参会机构和代表
参会机构和代表包括:珠三角部分城市创业服务工作部门及有关单位代表;市、区创业服务工作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代表;我市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创业项目推广单位;创业服务金融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代表;创业相关服务行业协会、市创业服务合作专门机构;创业初期的小微企业主以及有志创业的户籍居民、高校毕业生、留学人员等。
四、参展参会报名方式
欢迎创业加盟项目持有机构、自主创业者和各类创业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投融资和金融机构、创业服务相关机构等报名参展(参展机构报名网址:zsj.cjol.com)。推介会组织方将根据总体报名情况,择优选定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展,并免费提供标准展位一个。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本次推介会的具体会务工作由深圳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
联系电话:0755-82132915;邮箱:cyfw@szhrss.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创业项目参展要求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8日
附件:
创业项目参展要求
一、参展的创业加盟项目应符合我国现行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国家限制项目。
项目提供方应具有对项目的所有权、经营权或代理权,且应为企业独立法人。
项目要求投资少、风险小、市场前景好以及适合在本地落户发展,加盟的投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项目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项目提供方具备为创业者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项目所属行业主要为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电子商务、服装服饰、工艺礼品、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社区服务等领域。
二、非加盟类自主创业推介项目要求为自主创业人员创立的初创型企业,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创新性和较好的发展前景,有市场推广或融资需求。
三、参展项目于展会前一天进场布展(10月15日),现场要求提供产品样品或其他宣传资料,参展机构应服从大会组织方的有关展务工作安排。
四、参展展位规格:9平方米(3m×3m),三面展板、楣板一块、洽谈桌一张、椅子二把,垃圾桶一个,射灯2支、220v电源插座一个。
五、会刊要求。举办方将免费为参展商制作会刊宣传页面,参展机构需提交创业项目文字简介(200-300字)以及宣传图片3-4张等资料(具体要求参见报名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