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报到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适用范围  | 
1  | 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原件1份)  | 所有人  | 
2  | 毕业生报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 所有  | 
3  | 毕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 所有人  | 
4  | 学历验证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 所有  | 
5  | 学位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 申报有学位的毕业生  | 
6  | 身份证(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纸张的同一面)  | 所有人  | 
7  | 户口迁移证(验原件、不留复印件)  | 市外院校(非本市生源)毕业生及本市院校毕业但户口留在生源地的外地生源毕业生提供  | 
8  | 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 本市户籍毕业生、生源毕业生但户籍迁出深圳提供复户后的户口本  | 
9  | 随迁子女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 申报随迁子女的  | 
10  | 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 申报异地随迁子女的  | 
11  | 结婚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照片页和姓名页)  | 已婚(指初婚)、复婚、再婚的  | 
12  | 离婚证,以及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不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照片页和姓名页)  | 本人离婚、复婚、再婚或配偶再婚的人员提供  | 
13  |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收原件)  | 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提供(本人是深圳户籍的除外)  | 
说明:
1. 请按材料清单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左上角对齐、装订。
2.此材料清单仅作简要引导,具体所需材料和相关要求请阅读《2017年度单位(个人)申办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业务指南》。除上述材料外,人才资源部门在审核材料时需进一步审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关材料。
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http://www.szhrss.gov.cn/
毕业生报到材料为
(一)《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原件1份)
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填报内容须真实准确,按表格要求签字并盖章。
(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毕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学位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五)学历验证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学历验证证明可提供《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 有效期选择24个月或以上;
也可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六)户籍材料
1.身份证(不验原件、留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纸张的同一面)
2.市外院校(非本市生源)毕业生提供户口迁移证(验原件、不留复印件)
3.本市院校和本市生源毕业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分别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1)本市户籍毕业生提交户口本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2)本市院校毕业但户口留在生源地的外地生源毕业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深圳生源毕业生,户籍已迁出深圳的,需先到深圳市公安部门办理复户手续后,持复户后的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再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根据公安部门规定,申请复户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到拟复户地的公安分局办理复户核准手续,再到拟入户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1)《复户人员情况登记表》
(2)《户口迁移证》;
(3)毕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肄业、退学或被开除等相关证明;
(4)本市户口注销证明或原户口簿或原户口底册;
(5)申请人身份证。
(七)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已婚(指初婚)的提供结婚证,如本人及配偶复婚或再婚的另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调解书。(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2.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深圳市人才引进计划生育审核须知》。
注:户籍已在深圳的毕业生无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八)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1.随迁子女户口本(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
2.如为异地随迁子女的,还须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除上述材料外,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材料时需进一步审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