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来深毕业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满怀期望奔向事业奔向美好前程的时候,也要小心遇到求职陷阱,该局归纳总结了十大“招聘陷阱”提醒毕业生提防:
一是被录用了但要先交钱。有的企业和中介机构要求求职者先纳入报名费、登记费、资料费、推荐费、注册费、信息费等花样繁多的费用才可入职或实习,过一段时间再找理由“辞掉”求职者。
二是录用岗位不是投简历岗位。有的企业把招聘岗位名称写得模模糊糊并附以高薪诱惑,求职者前去应聘时被要求去陪酒、卖保险、收账等各路跟本专业无关的销售岗位。
三是面试时创意被企业无偿占用。有的企业以招聘为名,要求求职者提供程序设计、广告创意、策划方案、文章翻译等,无偿占用求职者的成果。
四是先卖产品才能上班。有的企业先与求职者签订产品销售协议,要求求职者必须先卖掉一定数量的产品才可入职,并收取保证金。如求职者无法按约完成,就“黑掉”保证金。
五是一过试用期就被辞退。相对于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工资福利低,所以当试用期即将结束时,有的企业便以各种理由炒求职者“鱿鱼”。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六是不签劳动合同有风险。有的企业以试用等理由不与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有的求职者也不想自己被“套牢”,或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从而不签署劳动合同。
七是没有“五险一金”。有的企业在求职者应聘时承诺的待遇、五险一金并未实现,到发工资时却要扣除种种无关的费用,甚至不给加班费、剥夺节假日,变相使用廉价劳动力。
八是“皮包公司”要小心。有的企业使用虚假身份、虚假地址注册多家公司,承诺给求职者待遇优厚并且对学历工作经验几乎没有要求,等到了发工资的时候却消失得无影无踪,甚至还骗走了求职者保证金之类的费用。
九是被骗去做传销,工作“违法”。有些传销组织瞄准大学生涉世未深、急于参加工作的心理,以高薪为幌子,诱骗求职者参与传销等非法活动。
十是企业不想招人另有居心。有的企业在网上发布用工信息,纯粹是为了做广告,对外却宣称是储备人才。有的企业搜集求职者的个人隐私信息然后进行打包售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