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外国人来华邀请函申办须知
一、办理对象
受中国境内的聘请单位邀请,来华从事管理、技术、科研、 教学、指导、咨询等工作,停留时间不超过90 天(含)的外国 专家。
二、审批条件
(一)聘请单位具有法人资格,有开展聘请外国专家工作的 能力;
(二)有明确的来华工作任务;
(三)有详细的在华活动日程;
(四)有充足的费用保障外国专家来华;
(五)邀请的外国专家条件参照《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外专发〔2015〕173 号)第七条标准执行。
三、申请材料
网上初审通过后到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一)聘请单位申请函(应写明对外籍人员进行了充分的背景调查,并愿意提供担保);
(二)中文简历(简历中时间应精确到月,须不间断描述至今);
(三)中外双方合作协议、短期合同复印件或派遣函(如外文资料须翻译盖公章);
(四)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复印件;
(五)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登记证明)复印件;
(六)单位经办人须出示单位介绍信。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我属于:A 高端人才
(一)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的
(二)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
(三)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
(四)创新人才
(五)优秀青年人才
(六)符合外专发[2015]176号文件规定的人员
办理流程
1申请信息
2专家信息
3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