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2018)
(一)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五级正规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及以上;
(二)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及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
4.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班前一学期学生;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班前一学年学生)。
(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及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班前一学期学生)。
4.取得本职业四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四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班前一学期学生)。
(四)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2.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等职业院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
3.持有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生产一线本职业工作1年及以上入读技师学院或高等职业学院(学制三年)的毕业生。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及以上,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2年及以上。
6.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7.参加以高级职业标准设置的国际级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二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十名获奖者;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八名、二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地级市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
8.有本专业(职业)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者。
9.技术革新项目年创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并获省技术革新三等奖、地级以上市技术革新二等奖以上者。
(五)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1年及以上且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