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和《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办公室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龙华办发〔2019〕24号)的规定,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负责全区文化体育市场及其他属于文体旅游行政部门管理的文体旅游经营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在深圳市龙华区内依法对娱乐市场、营业性演出市场、艺术品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高危体育项目经营活动以及文物保护管理等实施检查和监督,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负责全区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的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出版物(包括报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等)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经营活动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违反广播电视采编、制作、播放、传播、接收和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活动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实施管理;
(三)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区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旅行社的经营行为,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二)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2.出版管理条例
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4.印刷业管理条例
5.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6.电影管理条例
7.全民健身条例
8.旅行社条例
9.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10.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11.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1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13.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14.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三)深圳经济特区法规
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
(四)地方性法规
1.广东省旅游条例
2.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
(五)规章
1.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2.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
3.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4.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
5.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行政服务中心1栋
(二)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2333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