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进一步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电子证照应用将进入到更加规范的时代
近两年,各地区各部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在支撑政务服务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政务服务便捷度和企业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已汇聚全国32个地方和26个国务院部门各类证照超900种,平台向各地各部门累计提供证照服务21亿次。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主任王益民指出,《意见》的印发为推动建立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推进各地区各部门电子证照的标准化建设、社会化应用和互通互认,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打下坚实基础。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杨洪灿认为,《意见》的出台标志着电子证照应用进入到更加规范的时代,对解决电子证照目前存在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在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杨鹏飞看来,《意见》从多领域覆盖,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公共支撑下,通过服务事项信息关联,将切实推动“免证办”在各类高频应用场景中落地。《意见》从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这三方面推动创新,着手破解电子证照重点难点问题,高度契合数字化发展需求,通过全过程监管,全面提升电子证照应用支撑能力,对助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有积极作用。
解决难点、为民服务是核心
目前,我国电子证照应用还存在标准规范不健全、互通互认机制不完善、共享服务体系不完备、使用场景不丰富等问题。
为解决电子证照应用的痛点和难点,《意见》明确指出,健全电子证照应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电子证照应用跨地区、跨部门工作协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统筹建设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电子证照库,按照“应归尽归”原则将电子证照信息汇聚至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服务事项,充分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电子证照在更多领域应用并实现全国互通互认,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更好发挥电子证照应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中的支撑保障作用,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意见》提出,2022年底前,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电子证照制发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在全国范围内标准统一、互通互认;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广泛应用,社会化应用取得积极进展,“减证便民”取得明显成效。到2025年,电子证照应用制度规则更加健全,应用领域更加广泛,支撑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取得显著成效,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意见》对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是聚焦深化便民服务,扩大个人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个人常用证照电子化应用,并根据群众需求不断丰富其他应用场景,推动相关电子证照普遍使用。
二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拓展企业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推动实现企业相关信息“最多报一次”。
三是面向社会多样化需求,促进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积极推动电子证照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持证主体之间的社会化应用。
四是加大新技术运用力度,积极开展电子证照应用创新,不断提升电子证照应用智能化水平。五是加强线上线下融合,保留传统服务方式。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加强实体证照服务保障,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群体需求。
《意见》对推动电子证照全国互通互认提出要求,要健全电子证照应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电子证照应用跨地区、跨部门工作协同,推动解决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着力提升电子证照数据质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建设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电子证照库,按照“应归尽归”原则将电子证照信息汇聚至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强化电子证照应用平台支撑,提升电子印章的支撑保障能力,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安全管理和监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加强对本地区电子证照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工作的统筹,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与电子证照应用相适应的法规规章制度体系。国务院办公厅要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电子证照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完善相关措施,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王益民认为,《意见》将助力推动解决电子证照应用“六不”难题:建立健全标准体系,破解标准规范不健全问题;整合问题处理机制,破解数据质量不高问题;完善应用协调推进机制,破解互通互认机制不完善问题;强化服务平台支撑,破解共享服务体系不完备问题;聚焦高频多样化需求,破解使用场景不丰富问题;强化安全防护体系和能力,破解安全管理不严密问题。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孙文龙说,《意见》不仅列举任务目标,更把基础保障、公共服务措施作为重点任务加以明确;不光提要求,还给出支持路径,这样将扩大电子证照应用和让互通互认更容易落地。
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诚认为,这些规定有利于电子证照全国范围内标准统一、互通互认,为提高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减证便民”成效、提升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水平扫除了障碍。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主任顾红松认为,《意见》的出台将解决电子证照应用中的顽疾,并明确国家平台、地方平台、部委电子证照系统之间的关联关系,让电子数据证照化和实体证照电子化“两头发力”;《意见》还建立了电子证照数据异议处理机制,推动电子证照数据治理。
未来办事效率将得到有效提升
《意见》定出了明确的时间表,2022年底前,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电子证照制发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在全国范围内标准统一、互通互认;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广泛应用,社会化应用取得积极进展,“减证便民”取得明显成效。到2025年,电子证照应用制度规则更加健全,应用领域更加广泛,支撑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取得显著成效,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孙文龙认为,未来可以接纳电子证照的服务窗口和社会场景将越来越多,通过亮证用证,实现“办事像购物一样简单”,这将进一步提升内部运行效率,增加行业管理和服务的能力。
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大数据局局长马越男认为,拓展企业电子证照应用,对于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有重要意义。要切实将电子证照应用覆盖企业准营、开工、经营等全生命周期,支持企业办事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相关信息“最多报一次”,真正降低企业生产经营门槛,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数字化发展带来的便捷和实惠。
杨洪灿表示,电子证照作为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专业性、凭证类电子文件,日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民活动办事的主要电子凭证,是支撑政府服务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意见》将加强电子营业执照和各类电子许可证照的联动应用,实现“一企一照”即可获取所有涉企信息,这将有效提升企业办事速度,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发展活力。
重庆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主任田禾认为,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将创新政府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有利于企业集中精力搞经营谋发展,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当地群众带来实惠,从而形成地方、企业、群众均受益的多赢局面。
王益民指出,《意见》对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作出了系统全面的规划部署,具有很强的前瞻性、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各地区各部门推进电子证照建设的基本遵循,必将有力促进各地区各部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