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5年3月1日起,调整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市全日制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52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3.7元/小时。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全省最高
根据《通知》,此次调整仍保持四类标准,其中广州、深圳执行一类标准,广州市调整为2500元/月,深圳市调整为2520元/月,两市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23.7元/小时;二类标准调整为208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8元/小时;三类标准调整为185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四类标准调整为175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10个市,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4元/小时。
深圳失业保险金上调至2268元/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当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调整后,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失业金:2520元×90%=2268元/月,比原来多领144元。
从2025年3月1日起深圳中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上调至2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