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须要办理《市计划生育证明》的七类人员
(一)办理市外迁户的已怀孕或生育的人员(随迁入户除外);
(二)办理随迁入户、子女出生入户人员;
(三)办理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人员;
(四)办理购买或者租赁保障性住房人员;
(五)办理新生入园、入学、转学证明,少儿医保人员;
(六)办理公务员招考人员;
(七)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需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人员。
二、《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
(一)市外迁户人员(随迁入户除外)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以及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
(二)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拟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
(三)拟生育第一胎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员办理少儿医保的,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四)属深圳户籍人员的,在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五)男方为深圳户籍、女方非深圳户籍的,在女方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六)属流动人员的,在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特别提醒:
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年内将不予办计生证明
对拒不配合证明办理部门调查处理、拒不按证明办理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以及市外迁户人员中有超生的,有关部门将不予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年内不予出具任何用途的计划生育证明。
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计划生育证明为本孕次内有效,其他计划生育证明自办理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三、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及流程
迁户人员有一孩,怀孕或已生育一孩需办理此证明
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2、夫妻双方户口本
3、女方为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在所属的街道办办理:近3个月内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属于免费检查
4 、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5、独生子女证、孩子出生证明(两者有其一就可以)
6、积分入户审查表需寄回老家盖章(右边:城镇户口的: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公章,农村户口的:盖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公章)
将1-5项的所有材料带到深圳所属的街道办计生窗口办理积分入户用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抬头写“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
7、打个人信用报告: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612栋大厦一楼服务厅(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国家法宝节假日正常休息。网上受理www.szpcs.cn广发银行也可以打信用报告
8、体检:深圳市三甲以上医院都可以做(空腹,带上身份证和一张照片)
9、如果本人房子是按揭的(还要加盖抵押银行的公章)
【参考资料】 深圳市人才引进计划生育审核须知
(本须知所述人才是《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府办函【2013】37号)、《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2】3号)规定引进的人才)
根据我市计生部门管理规定,本人或配偶已孕、已生育的拟引进人员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该证明须由拟引进人员持相关资料至深圳市区、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办理,有效期为6个月。
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
(一)、拟引进人员属一胎怀孕或已生育一孩办理此证明(含夫妻双方再婚前各生一名子女均属独生子女的,再婚后未生育的),所需材料:
(1)结婚证;有离婚史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2)全家户口本。投资纳税迁户人员提供户籍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3)节育证明。女方为49周岁以下的已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4)外生育的,另需提供按夫妻双方户籍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
办理部门:拟入户地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
(二)、拟引进人员属二胎怀孕或已生育二孩及以上(含双胞胎或多胞胎生育)办理此证明,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婚史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
(2)全家户口本。
(3)符合政策生育无再生育证明(准生证)的,由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和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婚姻生育情况及是否符合政策生育证明。
(4)根据情况需提供的其它不同材料:①一孩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②原农业人口生育二孩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③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提供孩子与父母不同时期的合影照片,并根据核实部门要求带小孩目测;④收养的,提供收养证;⑤其他情况生育二孩的,提供生育时当地市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有关生育政策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5)节育证明。女方为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6)政策外生育的,另需提供按夫妻双方户籍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