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身份证入职】法官精解假冒身份入职发生工伤的责任承担

时间 :2015-07-22 来源: 浏览 :
冒用他人名义的职工确实存在过错,但该过错在认定劳动关系和认定工伤的环节中均予以免责,却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环节中得到强调,没有法律依据。劳动关系和工伤一旦确定,劳动者依法就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不能用任何理由非法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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