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内容 | 机构年检 |
依据 | |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
条 件 | 上一年度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才中介机构。 |
申请材料 | 一、经市局审批设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年检,在市局电子政务系统完成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大鹏新区审批设立的机构在审批单位申报材料。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 |
申请表格 |
表格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业务受理窗口27~34号(咨询及投诉电话:12333、88123460。)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大鹏新区的机构在原审批单位申报材料。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联系电话 | 88123460 |
程 序 | 1、申请单位进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sz.gov.cn)),按照通知公告要求登录网上办事系统,如实申报年检信息。由各区主管部门审批的机构向原审批机关申报年检材料。 2、市局工作人员按要求对系统申报信息审核。 3、市局审批的机构在年检通过后,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前往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业务受理窗口27~34号递交《人力资源服务服务许可证》正、副本,我局加盖年检合格章。 4、年检中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由市、区主管部门具体提出整改要求。 业务流程图详见附件。 |
时 限 |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 |
救济权利 | 申请人在办理过程中具有:陈述权、申诉权、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权利。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盖年检章的《人力资源服务服务许可证》,一年有效;年检公告。 |
法律效力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经年检通过后,才能继续从事相关服务;年检不合格,许可证失效。 |
收 费 | 不收费 |
年审或年检 | 每年年检一次,时间:每年1-3月 |
网上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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