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内容 | 市企业、经营单位申办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 |
依据 | |
数量及方式 | 有配额指标,符合条件的单位登录“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便民网”在线网上提交备案申请。 |
条 件 | 一、申请对象 (一)在深圳注册的企业或经营单位: 1、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2、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 3、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二)深圳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三)驾驶专用机动车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 (四)备案对象:单位派遣赴港澳商务的备案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含)以上,且是在申请备案单位任职的全职员工。(属前海自贸区注册的科研机构中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暂不受理国有、国有控股金融单位的商务备案申请,此类单位循因公途径办理。 二、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申请条件之一的单位,可申请相应的商务备案指标人数: (一)上(本)年度年纳税额为5万—10万人民币、上年度出口创汇20万—50万美元的单位,可以为确有商务需要本单位员工申请3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备案人数不得超过2人。 (二)上(本)年度纳税额为10万—20万人民币、上年度出口创汇50万—120万美元或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单位,可以为确有商务需要的本单位员工申请3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备案人数不得超过4人。 (三)上(本)年度纳税额为20万—50万人民币、上年度出口创汇120万—300万美元的单位,可以为确有商务需要的本单位员工申请3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或者1年多次香港商务签注,备案人数不得超过6人。 (四)上(本)年度纳税额为50万—200万元人民币、上年度出口创汇300万—500万美元或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在200万(含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单位,可以为确有商务需要的本单位员工申请3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或者1年多次香港商务签注,备案人数不得超过10人。 (五)上(本)年度纳税额为200万—1000万人民币、上年度出口创汇500万—1000万美元的单位,可以为确有商务需要的本单位员工申请3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或者1年多次香港商务签注,备案人数不得超过15人。 (六)上(本)年度纳税额为1000万—5000万人民币、上年度出口创汇1000万(含)美元以上的单位,可以为确有商务需要的本单位员工申请3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或者1年多次香港商务签注,备案人数不超过30人。 (七)上(本)年度纳税额为5000万人民币以上的单位,前海自贸区注册的企业首次备案申请、前海自贸区注册的科研机构及市政府直通车企业,按需申请,名额不限,可申请3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或者1年多次香港商务签注。 (八)由市政府引进的出国留学人员所创办的企业未达到商务登记备案条件的,配给1个人的名额(仅限创办该企业的出国留学人员),可申请3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或者1年多次香港商务签注。 (九)持《广东省公安厅车辆及驾驶员驾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车辆年审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单位,可根据通知书上注明的司机和后备司机申请名额,并可申请3个月多次或1年多次港澳商务签注。 (十)持《广东省公安厅车辆及驾驶员驾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车辆年审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单位,可根据通知书上注明的司机和后备司机申请名额,并可申请3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 (十一)香港、澳门、外国企业驻深分支机构或者代表处的,配给1个人的名额,并可申请3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仅限经营执照持有人或者负责人)。 以上企业年纳税额计算为单位缴纳的国税和地税之和,个人所得税除外。对确有商务需要申请澳门三个月多次商务备案的,须在取得《深圳市企业、经营单位申办港澳商务签注备案资格认定书》后,方可申请增加澳门三个月多次商务备案。 |
申请材料 | 三、首次及年审所需申请材料(网上在线提交)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企业申请往来港澳商务资格备案申请表》的原件扫描件。 (二)提交法人代表或营业执照负责人及办证员的身份证明的原件扫描件。需授权委托的,还须提交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须是境内人员)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格式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如法人代表或营业执照负责人为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的,只提交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扫描件。 (三)属律师事务所的,提交司法部门颁发的已经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执照的原件扫描件。 (四)提交与备案申请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 1、属纳税的,提交本单位上(本)年度纳税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此项仅在商务备案系统无法核查到纳税信息并提示上传时才须提交) 2、属市政府便利直通车企业的,提交便利直通车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此项仅在商务备案系统无法核查到直通车名单并提示上传时才须提交) 3、属高新科技企业的,提交政府主管部门关于高新企业科技企业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4、属前海自贸区科研机构的,提交该机构出具的科技人才证明及广东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证书或与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签订的《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等其他能够证明科研机构的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5、属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提交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6、持《广东省公安厅车辆及驾驶员驾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的企业,须提交批准通知书的原件扫描件。 7、由市政府引进的出国留学人员所创办的企业未达纳税标准的,提交企业申请书及《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五)商务登记备案人员证明的提交: 1、提交所属备案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其中属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新招聘员工赴境外开展服务外包业务的,提交1个月的社保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属前海自贸区注册的企业员工和科研机构科技人才的,提交3个月以上社保证明。(此项仅在商务备案系统无法核查到社保信息并提示需上传时才须提交) 2、备案人员是法人代表、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的,可免核社保证明,但须提交能证明其身份的工商登记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此项仅在商务备案系统无法核查到社保信息并提示需上传时才须提交) 3、离退休后被返聘的,可免核社保证明,但须提交人社部门出具的离退休证明以及由备案申请单位代扣缴的6个月以上工资个人所得纳税单的原件扫描件。 4、由市政府引进的出国留学人员及持《广东省公安厅车辆及驾驶员驾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的人员,免核社保证明。 (六)备案人员的社保购买企业与工作企业是从属关系,还须提交总公司、分公司的从属关系证明及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扫描件;企业之间是股东关系的,须提交股东关系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七)第(六)条所列企业分属不同地市的,单位人员备案与社保购买分离的,参照第(六)条要求提交。 四、商务登记备案的变更及增减 (一)变更及增减要求 1、单位增加或更换备案人员每季度内可变更一次,且只能在配额指标内进行变更。法人代表等其它备案信息的变更不受次数限制。 2、在备案有效期内,对已办理过商务签注的备案指标不得变更为另一人所用。 3、在备案有效期内,增加或更换备案人员需在取得资格认定书第二个季度以后才予以变更,但对于纳税5000万人民币以上的单位,中央、省、市(区)等各级政府扶持的企业、前海自贸区注册的企业和科研机构以及市政府直通车企业的备案人员信息变更可不受时限限制。 4、变更法人、办证员、企业名称、企业地址、公章式样等备案信息的,经调查属实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不受时限限制。 5、上述备案申请条件第(十)、(十一)的单位,在备案有效期内不予变更备案人员。 6、单位在取得《深圳市企业、经营单位申办港澳商务签注备案资格认定书》后,在备案有效期内已备案人员中确因商务需要申请赴澳门三个月多次商务签注备案的(持《广东省公安厅车辆及驾驶员驾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除外),方可为已备案人员申请增加澳门三个月多次商务备案。 (二)变更备案信息需提供的资料(网上在线提交) 1、提交填写完整的《企业申请往来港澳商务资格变更备案申请表》的原件扫描件及原《深圳市企业、经营单位申办港澳商务签注备案资格认定书》的原件扫描件。 2、不同变更类型还须提交的相应材料: (1)变更办证员:提交变更申请书及新办证员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 (2)变更公司名称、地址或法人代表:提交变更申请书、工商信息变更通知书及新的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 3、变更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名样式:提交变更申请书、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委托他人签名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 4、增减或变更备案人员:提交变更申请书。对需撤销的备案人员已办理有效商务签注的,还应将该备案人员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交备案受理机关注销有效签注,对无法提交的,需附单位情况说明的原件扫描件。 5、变更企业公章:提交变更申请书以及相关部门的变更公章通知书的原件扫描件。 6、已备案人员申请增加澳门三个月多次商务备案:属经贸往来的,须提交写明需要申请人赴澳门进行经贸往来的合同原件及澳门公司商业登记复印件的扫描件;在澳门有子公司的,须提交澳门子公司的商业登记复印件及需赴澳门管理日常工作的单位证明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五、其他事项 (一)既有纳税又有创汇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可根据其纳税额和创汇额分别申请相应的名额,但总数不能超过30个人。 (二)本次申请商务登记备案已使用过的年度纳税额、创汇额及减免税证明,在下一次年审备案时不能重复使用。 (三)单位登记备案实行年审制,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可以申请年审。不得为临时聘用或兼职人员备案。 (四)提交的企业纳税证明或本市个人社保证明须在税务或社保网站上打印。 (五)内地居民驾驶专用机动车往返内地与港澳的,不受单位纳税、创汇额以及注册资本的限制,备案人员不占备案单位商务签注指标。《广东省公安厅车辆及驾驶员驾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中内地承办单位与备案单位要一致。 六、申请方式 各企业或经营单位登录“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便民网(网址:http://www.sz3e.com)”在线提交申请。 七、申请流程 (一)各企业或经营单位登录“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便民网(网址:http://www.sz3e.com)”点击“商务备案”模块后进入“广东省深圳市商务备案系统”按提示要求完成帐号注册,并用帐号及所设密码登录系统。 (二)登录系统后,选择所需申办的业务类型,按系统指引要求逐项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对应的申请材料扫描件提交申请。 (三)8个工作日后,凭注册帐号登录系统查询审批结果。审批通过的,由单位自行在申报系统内打印《深圳市企业、经营单位申办港澳商务签注备案资格认定书》,并凭有关认定书及相关申请材料到本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个人商务签注。 八、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九、注意事项 (一)对单位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商务签注的,一律取消其备案资格,停止其单位人员申请商务签注。构成违法犯罪的,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备案单位存在挂靠办证的,2至3年内暂停该单位的备案资格;单位备案人员持商务签注在港澳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对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依法取消其个人备案资格,限制其办理出入境证件。 (三)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不受理处于处罚期的单位的商务登记备案申请。 十、温馨提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办证信息或查询办证结果,选择下列方式了解或查询: (一)信息咨询服务热线:0755-84465490、96897。 (二)登录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便民网:http://www.sz3e.com。 本须知由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解释并保留变更的权利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登录“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便民网”在线网上提交备案申请)。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
程 序 | 一、单位通过“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便民网”递交商务备案申请资料; 二、受理申请; 三、审核材料; 四、评定指标; 五、制作《深圳市企业、经营单位申办港澳商务签注备案资格认定书》并上传至申报系统,由企业自行打印。 |
收费标准 | 无。 |
时 限 | 8个工作日(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及申请澳门商务备案除外)。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深圳市企业、经营单位申办港澳商务签注备案资格认定书》,备案有效期为一年。 |
联系电话 | 0755-84465490 |
年审或年检 | 需年审,每年审一次。 |
申请表格 | |
网上受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