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 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办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程序
1、原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办理:在地税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出具终止或解除证明;告知失业保险相关待遇权利;
2、失业人员选择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区的
所需材料
(◆代表需提供原件,◇代表需提供复印件)
1、《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须原用人单位盖章(若属于单位已失踪、注销等,或有劳动争议可提供裁决书或判决书的,无需盖章);
2、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有劳动争议的可只需提供裁决书或判决书(◆◇),单位失踪、注销等的可只需提供相关证明(◆◇);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需复印个人信息页和本次失业登记页;
4、本人半年内有使用记录的本市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广州农商行或邮政储蓄银行的通存通兑个人存折结算账户(◆◇);或“银行卡开卡申请表”(有加盖相关银行公章)(◆◇);或银行卡及“个人对账本”(◆◇),银行卡需复印正反面;
5、本市户籍在我市按月享受待遇的,或者非本市户籍选择不在我市按月享受待遇的,须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
6、本人身份证明或社保卡(◆◇);
7、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
8、如未录入连续工龄并有《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核表》的一并提供(◆◇);
9、原属于中央、部队、省属驻穗单位的需提供加盖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专用章的《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如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需一并提供档案里的工龄审核表(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表)(◆◇);
10、如有可视同缴纳年限的服现役年限未录入,需提供《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及军官(文职干部)转业(复员)证(◆◇),或者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联系电话:12345
受理部门 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受理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118号一楼、二楼
广州市荔湾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20号之一
广州市越秀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德政中路龙腾里10号
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37号金龙大厦11楼
广州市萝岗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B区
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二楼
广州市天河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
番禺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番禺市桥平康路48号三号楼一、二层
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花都区新华镇公益大道兰花路2号
增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增城区荔城街荔兴路18号广发行6楼
从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从化区河滨南路43号
广州市南沙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黄阁镇:黄阁镇黄阁大道148号政务服务中心7、8号窗
横沥镇:兆丰路3号镇政府一楼4号窗
万顷沙镇:万顷沙镇新垦康华路7号政务中心
东涌镇:东涌镇吉祥东路4号
大岗镇:大岗镇豪岗大道13号综治维稳中心3楼
榄核镇:榄核镇新地路12号
南沙街:南沙区进港大道南沙街道办事处会议中心旁
珠江街:珠江街新广六路16号(珠江人家)
龙穴街:龙穴街龙穴路1号(龙穴街政务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
白云区社保: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7:30
海珠区社保: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荔湾区社保: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萝岗区社保: 上午:8:45—11:45,下午:13:30—16:45
黄埔区社保: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星期五下午3:00业务学习
天河区社保: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越秀区社保: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花都区社保: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番禺区社保: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从化区社保: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增城区社保: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增城区农保: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南沙区社保: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南沙区珠江街:上午09:00-12:00,下午 13:00-17:00,星期五下午3:30业务学习
南沙区横沥镇: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五下午3:30业务学习
南沙区南沙街:上午9:00-12点,下午13:00-17:00,星期五下午3:30业务学习
南沙区龙穴街: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五下午3:30业务学习
南沙区黄阁镇: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五下午3:30业务学习
南沙区万顷沙镇: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南沙区东涌镇: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五下午3:30业务学习
南沙区大岗镇: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星期五下午3:30业务学习
南沙区榄核镇: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周六、周日不办公,每月初两个工作日为进行月结日,可受理咨询,不进行系统操作
资料转递途径 资料直接送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前台
办理期限 原则上即场办结(特殊情况或采取受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