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 粤人社规〔2021〕11号

时间 :2021-08-02 来源: 浏览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建立公平规范高效的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制度为目标,从2022年7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推动失业保险在全省范围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费率政策和缴费政策统一待遇和促进就业项目支付政策统一经办规程统一信息系统,推动全省失业保险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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