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粤医保规〔2021〕3号

时间 :2021-08-02 来源: 浏览 :
在待遇有效期内,参保人员确因病情需要居住地迁移工作地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门特病种服务范围变动等情形需要变更门特定点医疗机构的,可以向经办机构或符合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交门诊特定病种定点就医医疗机构变更申请表办理变更手续见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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