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基本医保参保范围是哪些?
答:职工基本医保“一制两档”,根据缴费与对应待遇分为职工基本医保一档、职工基本医保二档两种形式。职工基本医保一档对应原基本医保一档,职工基本医保二档对应原基本医保二档与三档。在职职工、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保。
2职工基本医保缴费标准有哪些规定?
答:《
由于医保个人账户设立以及待遇方面的差异,职工基本医保一档、二档缴费费率不同,职工基本医保一档费率保持8%不变,其中用人单位6%、个人2%;职工基本医保二档执行广东省规定的最低费率2%,其中用人单位1.5%、个人0.5%。
3可以在哪些渠道选定或变更基层医疗机构?
答:基本医保一档职工参保人选定或变更基层医疗机构有4种途径:
途径1:在需要选定的社康机构或其他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现场,通过扫描“机构选定码”直接选定,也可以由医疗机构办理选定。
途径2:关注“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一档选点”→登录后点击提示链接进入办理页面,选择需要选定的医疗机构。
途径3: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s://sipub.sz.gov.cn/hspms/),进入“在线办理”→“医疗保险”,点击“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选定/变更(基本医保一档)”,进入办理页面后选择需要选定的医疗机构。
途径4:在医疗机构、行政服务大厅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的医保(
从2022年11月20日起,以上途径的选定渠道均已开放。首次选定后马上生效,2022年12月1日以后就可以在选定的基层医疗机构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了。如果想改变之前选定的基层医疗机构,只需要做一个变更操作,变更选定后次月1日起生效,变更的当月还是在原来的基层医疗机构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4普通门诊“选点就医”有什么规定?
答:我省统一要求职工享受“门诊共济”待遇,需要在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为最大程度保障我市参保人就医需求,结合实际,我市增加了选定医疗机构的数量,以及便捷参保人选定操作。基本医保一档职工参保人在专科医院和二级以上医院就医,个人无需选定,直接就医即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在社康机构或其它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就医,需要先选定才能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选定社康机构的,这个社康机构所属的上级医院,以及同属于这家医院的其他社康机构都自动纳入选定范围,相当于“选1送N”,具体报销比例按照医疗机构级别设定。参保人可以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选定基层医疗机构,方便快捷。
5实施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后,个人账户的钱会减少吗?
答:普遍个人账户的新计入会减少,但并不意味着个人保障会损失,而是放到了共济保障的大池子里,形成新的保障机制。首先共济保障不是个人收入,如果把所有筹上来的钱都放到每个人的口袋里,那明明白白,但这没有共济保障作用。其次是代际转移。年轻时没病,到老年的时候用,但是靠个人积累是有限的,社会积累就可以更大范围地解决大家的治疗需求。在待遇方面,我市普通门诊费用最高报销比例可以达到75%,退休人员80%,支付限额随平均工资每年动态上调,使个人有稳定的保障预期。另外,个人账户的历史积累额不会减少,仍然归个人使用。
6实施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后,普通门诊报销有何影响?
答:基本医保一档参保职工普通门诊费用原来基本是靠个人账户解决,此次改革将这些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的报销,我市的待遇总体上高于省文件规定的待遇标准:
1.不设起付线,普通门诊费用报销“零门槛”。
2.报销比例方面,越往基层报销比例越高: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医保统筹基金报销甲类药品、诊疗项目的比例分别为75%、65%、55%,乙类药品分别为70%、60%、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提高5%。普通门诊费用经统筹基金报销后的部分,可由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支付。
3.报销限额方面,普通门诊每人年度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报销限额不超过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目前标准约为6972元),其中,在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的限额不超过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5%(目前标准约为3486元),以此鼓励参保人“小病到社区”,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享受更多医保待遇优惠。随着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逐年变化,最高报销限额也会动态调整。
7办理了备案后,在备案地直接结算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参保人按照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并按照下列规定享受待遇:
(一)参保人已按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市外转诊手续的,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执行市内就医支付比例;
(二)参保人在异地急诊抢救的,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支付;
(三)其他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80%支付,其中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支付。
8少儿参保缴费后,什么时候享受待遇?
答:对于2023年9月由所在学校、科研院所或托幼机构统一办理参保手续的学生,自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享受少儿医保待遇。对于2023年9月办理参保的新生儿,属于入户之日起30日内或出生后90日内的,可从出生月开始缴费并享受待遇。
注意:《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10月1日实施后,新生儿于出生6个月内办理少儿医保参保的,可以从出生月开始缴费并享受待遇。
9职工的未就业配偶能否享受生育津贴福利吗?
答: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10省外异地就医可用个账余额吗?为什么还有自付额,能申请报销吗?
答:深圳医保参保人已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在跨省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住院、门诊费用,可直接刷卡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的医保支付范围、参保地的待遇规定,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发生的个人自付费用由本人支付,不予报销。
11深户或非深户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是否可以办理长住异地的就医备案?
答:可以。正常参保缴费的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参保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在市外长期居住的,可以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12职工休完产假后就离职了,是否会影响用人单位申领生育津贴?
答:职工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已足额按月垫付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按规定通过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申领生育津贴。职工休假结束并离职的,用人单位不影响生育津贴的申领。
13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如果医院没有开通异地急诊直接结算功能,参保人是急诊住院的,未直接结算,回深申请医保现金报销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未能直接结算省内跨市急诊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本市就医支付比例的90%报销,住院起付线1000元;跨省异地就医的按照本市就医支付比例的70%报销,住院起付线1000元。
14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备案是否可以补办备案,如果可以补办备案是否有要求入院之后几天内进行备案?
答:可以补办备案,并且对入院后几天内进行补办备案不做要求。参保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2023年1月1日至备案申请当天的日期作为备案开始时间。
15深户灵活就业人员在广东省内发生的生育费用,是否需要备案才可以直接刷卡结算生育医疗费用?
答:深户灵活就业人员未开通市外生育费用直接刷卡结算业务。深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市外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先行支付,并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凭相关票据和病历资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具体办理流程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hsa.sz.gov.cn/),进入服务-办事指南-生育保险-居民市外生育医疗费核准专栏详细查看。
16办理跨省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备案手续后,异地不能直接刷卡结算,回深圳报销,按多少比例?
答:办理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备案手续后,省外异地不能直接刷卡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本市就医支付比例的70%报销,住院起付线为1000元,属于个人账户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用,从其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17未及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是否可以补办备案?如果可以,怎么补办备案?补办时的备案开始时间怎么选择?
答:未及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可以补办备案。符合备案办理条件的参保人可以通过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粤医保小程序、粤省事小程序、医保经办窗口以及电话传真等渠道申请补办备案。补办时备案开始时间可以选择2023年1月1日至申请当天的日期,为确保正常直接结算待遇,选定的备案开始时间应在就诊当天或之前。
18如何自行查询深圳市医疗(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答: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粤医保、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及深圳市个人社保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pms/)等途径自行查询我市医疗(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19生育津贴能否由职工个人直接领取?
答: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已经垫付生育津贴的,可以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通过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申领生育津贴。
20社保在深圳,但由于工作地点长期需在惠州项目上,请问产检和后期生孩子在惠州医院,能用医保卡吗?
答:符合国家生育
办理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广东省内异地生育就医直接结算时,执行参保地的目录、支付范围及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