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失业补助金申领专题
背景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举措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0〕8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17号)精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覆盖范围,确保失业人员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
申领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一)在我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我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合同的失业人员。
*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补助金标准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不超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990元/月;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97元/月。2020年3月至6月期间,对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在核发失业补助金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失业补助金申领就业的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问 —— 哪些人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1:小王在2020年2月被解除劳动合同,2020年3月起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11个月。能否申领?(答:不可以)
案例2:小张3月份在我市停保,3 月、4 月、5 月未缴费,6 月重新参保就业,能否申领补发?(答:可以)
解答:2020年3月至12月,在我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我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问 —— 多地参保怎么申请失业补助金?
案例:小黄2020年3月在珠海市停保当月无缴费,4月东莞市参保缴费,5月东莞市停保当月无缴费,6月深圳市参保缴费。小黄应在哪里申领失业补助金?
解答:小黄应向东莞市机构提出申请失业补助
问 —— 哪些人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案例1:小王在2020年2月被解除劳动合同,2020年3月起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11个月。能否申领?(答:不可以)
案例2:小张3月份在我市停保,3 月、4 月、5 月未缴费,6 月重新参保就业,能否申领补发?(答:可以)
解答:2020年3月至12月,在我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我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问 —— 多地参保怎么申请失业补助金?
案例:小黄2020年3月在珠海市停保当月无缴费,4月东莞市参保缴费,5月东莞市停保当月无缴费,6月深圳市参保缴费。小黄应在哪里申领失业补助金?
解答:小黄应向东莞市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失业补助
一、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答:2020年3月-2020年12月期间,最后参保地在我市的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
(一)失业保险金待遇终止年月为2020年3月-2020年12月的失业人员,领取期满仍未就业的,从失业保险金期满当月起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
(二)从我市用人单位离职(即终止参保时间)为2020年3月-2020年12月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保险金(包括失业保险缴费不足一年或者本人意愿离职),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
(三)当前已就业的参保人员,在2020年3月-2020年6月期间失业的,可申请补发失业期间的失业补助金。
二、失业补助金的待遇包括哪些?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一)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在2020年3月-2020年6月的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价格临时补贴。
(二)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即:990元/月);缴费不满1年的,不超过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即:297元/月)。
三、申请失业补助金可以多次申请吗?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失业补助金是国家为应对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新增补贴政策,符合条件人员只能申请一次。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四、申请失业补助金成功后,什么时候收到?每月发放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失业补助金从待遇核发次月起按月发放,社保经办机构每月25号前发放到账。比如:经核定,王某的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间为7月-12月,那么王某收到第一笔失业补助金的时间为8月25日左右。
五、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每月要进行资格认证吗?
答:是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应按月进行领取资格认证,承诺出现停领情形主动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六、“按月资格认证”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失业人员应在领取到失业补助金次月起按月进行领取资格认证,认证时间为每月26日至次月20日。
七、申请失业补助金、按月资格认证的渠道有哪些?
答:符合条件失业人员可通过“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深圳社保个人服务网页、社保自助终端机以及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并在以上渠道办理按月资格认证。
八、哪些情形要主动停领失业补助金?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主动办理停领失业补助金手续。
九、失业补助金的申请截止期限是什么时候?
答:按政策规定,失业补助金的申请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