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同制工人与城镇职工享同等失业保险待遇
本报讯 (记者 张晶) 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统一城乡者失业保险的通知》,自今年5月1日起,本市将统一城乡劳动者失业保险政策,农民合同制工人与城镇职工同等缴纳失业保险费,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统一后的城乡劳动者失业保险政策,在参保缴费方面,农民合同制工人与城镇职工将按照同等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间,本市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其中单位和个人各缴纳0.5%。
在享受待遇方面,失业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与城镇职工也将按照相同的条件和程序申领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政策自2021年5月1日零时起停止执行。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申领失业保险金,较一次性生活补助保障时间更长,待遇水平更高。在失业保险金的核定上,用人单位在2021年5月1日前为农民合同制工人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且个人还未享受待遇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期限将视同为个人缴费期限,失业保险金的核定办法、支付标准和领取方式与城镇职工相同。农民合同制工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享受职工基本保险待遇,以及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等失业保险待遇。
统一后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将实现全程网办。城乡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可通过登录“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APP或北京市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在线录入本人信息,即可完成失业保险金申领,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经办系统通过调取、比对多方数据信息,验证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失业人员。如符合条件,失业保险金将直接发放至失业人员指定的银行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