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陈逸群) 长期在深稳定和居住的非户籍人口有了新的入户渠道。7月17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入户办法》),并正式实施。2017年度全市积分入户计划指标有10000名,即日起可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官方网站申请,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此次入户不同于人才引进
据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实施的《入户办法》便是居住迁户的具体执行办法,是一项单纯的入户政策。以往提及的人才引进入户适用对象需要符合人才引进基本条件,且具备一定学历或技术技能水平要求,而此次积分入户办法的适用对象则为在深稳定就业及居住满一定年限的非户籍人口,无学历要求。值得注意的是,若两类渠道的政策条件都符合,则应首先考虑人才引进迁户渠道。
从执行部门来看,人才引进迁户综合评价积分制政策由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调进干部、招调技术工人等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此次推出的积分入户政策则由公安部门直接组织实施,且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积分,依照分值排序,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入户。
申请入户需要符合3个条件
记者了解到《入户办法》积分入户指标包含稳定居住、稳定就业、诚信守法3个类别。
申请积分入户需要符合3个条件:
首先是年龄条件,要求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二是合法稳定居住及就业条件,要求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年限及依法参加深圳市社会年限均已满5年;
三是守法条件,要求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社会抚养费已缴纳完毕。
“在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情况下,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两项只能选择一项进行积分,其中自有住房每满1个月积1分,租赁住房每满1个月积0.2分。”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除居住指标外,加分项还包括养老保险一项,每满1个月积1.5分。需要提醒的是,个人信用和违法犯罪两项为减分项,其中个人信用根据不同情形扣减15~100分不等;违法犯罪根据不同情形扣减150~200分不等。
“每年度一至三季度为统一受理入户申请时间,四季度则为统计积分分值,根据年度计划指标安排数量审批发放入户指标、办理手续时间。”该负责人表示,2017年度全市积分入户计划指标为1万名,自7月17日起,申请人即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www.szga.gov.cn)或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szgz-110)进行申报。
当年度未能成功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可于下一年度继续申请积分入户。如符合深圳其他入户渠道申请条件,也可通过其他入户渠道申请入户,但不得同时在两条或以上的入户渠道同时申请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