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试行办法

时间 :2023-05-09 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浏览 :
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养老机构,是指在本市行政区(新区)依法登记备案或持有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养老机构。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包括入职补贴和岗位补贴。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同时符合入职补贴与岗位补贴申请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享受入职补贴与岗位补贴。养老机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包括医师、药师、护士、技师等医疗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及社会工作者。专业技术岗位:专科(高职)学历补贴8000元、本科学历补贴10000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补贴15000元;养老护理技能岗位:中专学历补贴8000元、专科(高职)学历补贴100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补贴15000元。高级(三级)养老护理员或同等职业证书每月补贴300元;技师(二级)或同等职业证书每月补贴500元;高级技师(一级)或同等职业证书每月补贴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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