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时间 :2023-10-09 来源:国务院 浏览 :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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