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科):
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加深,现代企业竞争已逐步升级为人才的竞争,人力资源管理成为企业在商场上生存的关键。国家人社部于2003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得到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企业的广泛认可,是从事人力资源职业的行业准入资格和企业内部人员晋升和持证上岗的依据。为方便开展工作,经研究,该职业资格在市的招生宣传和组织工作委托深圳市保障学会、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承办,并于9月份举办2013年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前培训辅导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课程内容共分六大模块:(1)人力资源规划;(2)招聘与配置;(3)培训与开发;(4)绩效考核与评价;(5)薪酬与福利管理;(6)。
我们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要求进行授课,并采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编的教材。
二、培训师资
由省内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专家授课、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人力资源职业资格考评人员辅导。
三、培训对象
正在或有志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在职人员或本科以上学历的在校毕业生(人力资源专业)。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拟于2013年8月中旬开始,准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时间
2013年11月17日(全国统考)。
六、培训证书
经培训并通过全国统考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发全国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另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31号)文件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专项津贴标准:正高级职称提高为每月1000元,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提高为每月800元。各地直接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七、报名办法
(一)请报考人员对照申报条件(附件1),填报《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
2、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一份;
3、大一寸白底彩照4张;
4、申报表一份。
(二)请组织报名的单位或个人于9月1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直接送交或用快递形式寄送我会。
八、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1523市劳动保障学会。
电 话:25943013 25985129 25942985
联系人:缪小姐、郭先生、唐小姐
邮 箱:szldbzzz@163.com
附件: 1、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2、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
3、工作年限证明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