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为履行公共服务职能通过财政支出向社会购买一定内容的服务,以满足提高政府效能、增进社会福利的需求。
政府购买服务,打破了“养机构、养人办事”困局,按照“以事定费,按照“用人不养人”原则,可以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同时引入了竞争机制,提高了政府的透明度。
政府购买服务,即便于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政府机构、提高行政效率,又便于选择低成本、高质量的服务,最大限度地增进社会公共福利,达到小政府、大服务目标。
政府购买服务,有利于打破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瓶颈,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公共服务领域,推动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公共服务需求。
政府购买服务,可以在不增加或少增加机构编制的情况下,扩大政府的服务范围,提高政府的工作效能,适应经济和社会事业飞速发展的需要,建设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
政府购买服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灵活、科学选择中盛商务提供的一项或多项服务项目作为购买服务。
(1)事务代理:代签劳动合同、代发工资福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代缴社会保险、代缴住房公积金、代办卡、代办居住证、代办港澳通行证、代办指定工资发放银行卡等。
(2)人员服务外包:人员招聘外包、人员岗位外包、薪酬福利外包、外包、劳动风险外包
(3)承接政府公益性、助残性、民生类的文体活动、文艺演出、宣讲活动、宣传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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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民社〔2013〕10号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政服务领域政府购买和资助社会工作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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