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灵活用工
灵活用工(又称弹性用工),一直以来灵活用工服务是企业最大需求。
灵活用工凭借其灵活、高效、低成本等诸多优势广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同时其具备的自由性和灵活性也越来越得到新时代代职场人的青睐。
将体系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对接与融合的管理理念,帮助企业建立贯穿于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管理体系,使企业在“合法用工”的基础上达到“灵活用工”,最终实现“和谐用工”的终极目标。
在满足企业经营目标的前提下,选择灵活弹性用工形式,做到企业用工的合法化和灵活化,减少劳动争议发生,合理降低用工成本,同时在企业内部创造和谐的用工环境,构建和谐稳定健康的劳动关系。 中盛商务秉着“以客户满意为本,实现合作共赢” 的原则,能够根据不同客户的灵活用工需求,提供多样化灵活用工服务。
为什么要选择中盛商务的灵活用工外包服务?
简而言之,专业的事要交给专业的机构来做!中盛商务的灵活用工外包服务能有效降低、转移用工风险,降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效率,帮助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
二、对于企业和个人,灵活用工究竟具备哪些优势?
对于企业
01增强管理弹性。
(1)有效提高人力配置对业务需求的响应速度。以正常流程来说,企业往往要花费大量的财力、人力来进行搜寻与面试工作,而且往往还不一定能够找到理想的人员。使用灵活用工方式后,不仅可以迅速完成人员配备,还能在具备一定人才储备的平台中快速找到匹配的人选,大大提高业务需求的响应速度。
(2)减少日常人事工作,合理规避用工风险。通过采用灵活用工,可以省去企业在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繁琐事务,提高企业整体的运营效率。很多选择灵活用工方式的企业,在经过适当的考察后,会考虑将能力突出的员工纳为正式员工。一方面是出于法律风险和经济成本过高的考虑,也有对了解一名员工的时间上的考虑。
通过采用灵活用工模式,能够让企业有足够的时间来确认员工是否匹配公司的职位要求,降低了企业因用工失误带来的隐性风险和成本。
(3)缓解雇佣压力,避免冗员难题。企业根据自身的特点和经营的规律,在变更比较频繁的岗位上选择灵活用工是一个理想的方法,也能大大缓解企业在招聘、留用的压力。同时,灵活用工能有效避免从内部临时借调员工或仓促雇佣潜在冗员带来的难题。避免企业因为仓促之间的招录不当而导致用工岗位时间性、匹配性、风险性等综合问题。
02保持竞争力。
(1)成本控制目标更加清晰可见。采用了灵活用工方式,企业人力成本上升控制的范围目标也就十分清晰了。通过把控用工模块和成本的可预见性,灵活用工可以节约固定人力成本,让企业的成本控制目标更加清晰可见。
(2)满足业务季节性波动需求。对于以季节性订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企业,因时间性波动产生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企业成本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构成了企业在招聘时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故选择灵活用工也就成了解决问题的有效之举。
(3)提高组织战略的灵活性与高绩效性。企业面对一些调整业务配置和组织架构的情况时,灵活用工能够使公司快速有效地完成整合,优化组织架构,避免许多不必要的程序和法律规定上的阻碍。
对于个人
01自主选择生活方式。通过灵活用工,个人可以自主决定工作时间以及所承担的任务期限,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宜的生活方式,实现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同时,作为个人可以通过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的方式,快速了解不同企业、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强度,以相对较低的成本进行工作的试错,确定最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同时无需受困于长期的劳动合约。
02积累广泛的经验。通过短期的合作,个人可以在不同企业、不同岗位接受新的挑战,培养更具市场竞争力的技能,还可以获得相关的行业人脉,积累伴随整个职业生涯的宝贵经验。
03提升技能。相比传统雇佣关系中的“常规”工作,灵活用工可以让个人接触到更具战略性、挑战性的项目工作。通过这样的工作经历,个人能够积累更多的技能知识,了解更多样化的工作体系和流程,在项目中发挥重要作用,提升自身履历的含金量。
04工作弹性。在转换工作或者寻求最适合自己的岗位期间,灵活用工往往是求职者的最佳选择。个人可以根据自身意愿选择短期项目工作,同一时间段内还可以根据自身精力、技能等方面的考量,同时兼顾其他的项目工作,将自身价值最大化。
企业要实现灵活用工,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条件保证用工合规、财税合规。
关于灵活用工的法律中,一方面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允许多种兼职。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灵活用工是被认可的用工方式。另一方面,企业在采用灵活用工模式时,在结算时所涉及的个税等财税方面也应合法合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了灵活用工的缴税义务,第四十四条明确了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为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为企业和个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法律基础。《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五)指出: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等,均属于“经营所得”,按照法定税率缴税。对于灵活用工企业和个人而言,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税,税率降低,企业成本下降,个人所得增加,形成了双方共赢的局面。
李克强总理在2020年7月2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要取消对的不合理限制,引导劳动者合理有序经营。”当天会议特别提出:“确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措施,促进增加居民就业和收入。”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意见》强调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是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对拓宽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具体从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从2020年9月1日起实施,试行两年。《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灵活就业者的就业环境将进一步规范,同时引导灵活用工行业走向良性的发展道路。
灵活用工的管理与传统管理方式相比,可以说是一种全新的管理方式。在灵活用工的适用场景中,诸如直播行业、线上
采用灵活用工模式需具备一定的技术条件。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灵活用工的管理,包括信息的发布、匹配、确认、考核等,以确保相关业务能够追踪具体情况,按时且保质保量地完成,这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技术;另一方面是支付条件,即灵活用工按时结算的条件,能够确保自由职业人员的报酬及时发放,必要时提供代报个税的服务,保证灵活用工在财税方面做到合法合规。让企业降本增效的同时,个人到手的报酬增加。
通过灵活用工,企业可以减轻用工压力,降低成本。从长远来看,合理发展、采用灵活用工模式,将成为企业在常态化中稳生存,求发展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