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保障】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 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时间 :2015-06-11 来源: 浏览 :
欠薪保障制度,是指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且有本条例规定情形时由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规定用欠薪保障基金向员工垫付一定数额工资的社会共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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