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市博士后人员及随迁人员入户申请表》(登陆深圳市博士后业务网上办公系统,经录入资料、提交设站单位、设站单位审核、上报环节后打印,并盖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公章)原件1份; 二、博士后人员政治表现及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各1份(有配偶随迁的,须提供夫妻双方的政治表现及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各1份,以及结婚证复印件1份;有子女随迁的,还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或计划内生育审批件复印件1份); 三、博士后人员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1份(有配偶和子女随迁的,须提供夫妻双方及子女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 四、出站博士后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有配偶随迁的,须提供夫妻双方的体检表原件各1份),进站博士后及随迁配偶无须提供。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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