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享受稳定岗位(以下简称稳岗补贴)的对象是哪些?
答:对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该年度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给予稳岗补贴。
上述企业包括注册登记未满一年的企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不适用本通知。
2.稳岗补贴的享受对象及条件是什么?
答: A、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该年度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给予稳岗补贴。 B、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不适用本通知。C、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3.足额是指什么?
答:足额,是指企业上年度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
4.裁员率是指什么?
答:裁员率,是指企业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与年平均参保人数之比。
5. 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是指什么?
答: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是指企业在该年度1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2至12月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
6. 年平均参保人数是指什么?
答:年平均参保人数,是指企业1至12月参保人数的平均值。
7.稳岗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享受本市稳岗补贴政策的企业,不同时享受《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深府办〔2015〕38号)规定的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
8.稳岗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答:企业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基金中列支,纳入本市基金预算管理,稳岗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该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9. 稳岗补贴的申请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答:登录市局官网首页选择"单位社保服务系统",在“稳岗补贴”菜单申请,市社保机构自申报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社保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市社保机构提出。
10. 企业违反规定骗取稳岗补贴资金的或者不按规定用途使用稳岗补贴资金的,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答:市、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切实履行社保稽核、监察职责,发现企业以欺诈、伪造材料或者其他违法手段骗取稳岗补贴,或未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用途使用的,应当依法追回或责令改正,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等法规予以处罚,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告并报送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1.已经享受稳岗补贴政策的企业,能否同时享受本市的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
答:享受本市稳岗补贴政策的企业,不同时享受《深圳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深府办〔2015〕38号)规定的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同期已经享受了浮动费率政策的企业,由市社保机构在拨付企业稳岗补贴资金时,相应扣除其在缴纳失业保险费时已下调的金额。
12.稳岗补贴政策的执行期限是多长?
答:稳岗补贴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至2020年底。
13.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2020年的稳岗返还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答:有三个变化:一是中小微企业裁员率由不高于上年度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至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免申请,经审核公示后稳岗返还资金直接发放到账;三是按近期国家、广东省的文件,将进一步加大企业减负稳岗力度,支持参保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结合我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情况,下一步将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标准由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至100%。对2020年已发放稳岗补贴的中小微企业,经办机构将进行审核、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增发50%稳岗补贴到企业的社保缴费账户。
14.怎么申请稳岗补贴?
答: 登录市社保局官网首页选择"单位社保服务系统",在“稳岗补贴”菜单申请,市社保机构自申报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社保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市社保机构提出。
15.企业如何申报稳岗补贴?
答:(一)符合条件的企业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社保局官网进行申报,每年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市社保机构自申报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后台信息比对,完成对申报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况的审核。因企业信息不准确导致系统无法自动比对审核的,企业需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前往注册地的社保机构修改信息,并再次进行申报。
(二)市社保机构在其门户网站,对审核通过的稳岗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日。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市社保机构提出,市社保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复核,对异议属实的,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并调整。
(三)公示结束后,市社保机构将最终审核通过的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定。
(四)市财政部门根据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定通过的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按照基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五)市社保机构在收到市财政部门的拨付资金后,于当年10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企业的社保缴费账户。2015年符合条件企业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前
16.劳务派遣公司如何申请稳岗补贴?
答: 劳务派遣公司在单位社保网页按流程进行申领,申领成功后需按政策规定签订与用工单位的稳岗补贴资金分配协议。
17.稳岗补贴有相应的政策文件吗?
答:《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1067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99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1号)。
18.已经享受稳岗补贴政策的企业,能否同时享受本市的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
答:享受本市稳岗补贴政策的企业,不同时享受《深圳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深府办〔2015〕38号)规定的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同期已经享受了浮动费率政策的企业,由市社保机构在拨付企业稳岗补贴资金时,相应扣除其在缴纳失业保险费时已下调的金额。
19.“僵尸企业”是否可以申领稳岗补贴?
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29号)的规定:“对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经营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不宜发放稳岗补贴。”
20.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能申领企业稳岗补贴?
答:按照国家人社部的规定,不得向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失信责任主体发放稳岗补贴。
21.个体工商户可以申报稳岗补贴吗?
答: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1号文)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不适用本通知。